《广东省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出台,到2020年,全省城镇民用建筑新建成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成建筑总面积比例达到60%,其中珠三角地区的比例达到70%;全省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达到160个以上;创建出一批二星级及以上运行标识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行动方案》提出,2019年底前,实现全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等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珠三角地区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应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鼓励粤东西北地区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