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产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陶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的公告
8月27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陶瓷、屠宰及肉类加工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的公告》。其中,陶瓷工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制造建筑陶瓷、卫生陶瓷、日用陶瓷等陶瓷产品的排污单位,包括独立的干坯制造或烧成的排污单位,以及独立烤花工序等的排污单位。
《公告》要求,纳入发证范围的陶瓷、屠宰及肉类加工、淀粉、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和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工业企业,必须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工作。